公益性非学历教育项目立项申请流程及相关说明
各位老师:
大家好!
自2025年2月19日起,学院教师开展“公益性非学历教育项目”,无需再填写电子版《非学历教育项目立项申请表》。按照“一项一报”要求,继续教育中心在企业微信审批项中设立了“公益性非学历教育项目申请”栏目,申请人可根据《邀请函》填报各项信息,完成申请申报,审批批复后方可实施。
企业微信审批栏目路径:
企业微信→工作台→审批(发起申请)→公益性非学历教育项目申请
其他注意事项:
一、时间要求:
每月28日前,填报项目实施信息,上传委托单位《邀请函》,申请次月培训项目。(自2025年起,《邀请函》应注明委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)
二、立项要求:
1、每项目设置,应不超过16课时;
2、每项目预计参加学员人数,应不少于20人;
3、每项目仅限1位教师独立实施(如1人不能完成,需说明原因);
4、如无需“辅助教学学生”参加培训教学,请填“无”;
5、除“天铁校区教学部(乡村振兴学院)”组织实施,或“东西部”、“京津冀”等重点工作外,不安排教师“离津”开展公益性培训项目。
6、同一《邀请函》内多个项目,需逐项申报。
感谢大家对学院继续教育工作的支持!
继续教育中心
2025年2月18日